發布日期:2018.03.28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增速加快,生活垃圾產生量不斷攀升,每年產生約1.7億噸城市垃圾和6500萬噸左右的縣城垃圾,與此同時各級政府與人民群眾對于垃圾處理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焚燒行業就此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條件》),《條件》中提出的要求、亮明的觀點無不明確透露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將更加嚴格,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必須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行業發展從“量”到“質”的號角已經吹響。
《條件》鼓勵利用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改建或擴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項目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用水政策并降低新鮮水用量,最大限度減少使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具備條件的地區應利用城市污水處理廠的中水,提高水循環利用率。
以上內容,充分說明國家對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要求,不僅僅是簡單的無害化、減量化,還應綜合考慮資源的節約與循環利用。對于環保項目的實際運行效果,節能降耗正在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除此之外,《條件》強調,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采取高效廢氣污染控制措施,采用成熟先進的工藝路線,鼓勵配套建設二噁英等深度凈化裝置;安全處置和利用固體廢物,防止產生二次污染,焚燒爐渣和除塵設備收集的焚燒飛灰應當分別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理處置。
在某知名網站上,一位從事環保行業的網友表示,很多環保項目僅是把污染物進行了轉移,或從氣轉水,或從水轉土,因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環保環保,到底是保護環境還是生產二次污染?《條件》對于煙氣及固體廢物處置提出的要求,相信能解決這位網友的困惑——二次污染可能存在,但存在未必合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必須對二次污染說不。
仔細閱讀《條件》全文,雖然篇幅不長,但對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要求處處皆有,生態環境部對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期望躍然紙上。要求嚴、期望高,類似項目在建設及運營時必須緊握創新發展、嚴格自律的大旗。
能夠滿足《條件》各項要求的焚燒發電項目——辛集污泥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以下簡稱辛集項目),已經佇立在中華大地之上。在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方面,該項目采用的污泥深度脫水系統排水清潔,可通過多種途徑對外排水進行再次利用,節約大量水資源;經過多步驟處理制成的污泥生物質燃料,具有熱值高、可自主燃燒的特點,焚燒發電時不需添加煤或其他助燃劑,將污泥變成了一座城市礦山。在可預見的未來,污泥的產生難以杜絕,這座礦山也將隨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造福千家萬戶。
在杜絕二次污染方面,該項目也有上佳表現。搭配的AO干法脫硫脫硝協同系統,可以做到SO2、NOX的近零排放,同時還具有脫除汞、二噁英及VOCs的能力,不消耗水也不產生廢水,污染由土轉氣、由氣轉水的路徑就此被切斷;生物質燃料制作及焚燒過程中采用的先進工藝可極大減少焚燒飛灰的產生量,少量爐渣則被制作為建材加以利用,殘余的重金屬完全被固化其中,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一方面,垃圾焚燒項目大批上馬,“垃圾圍城”現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與緩解;另一方面,部分垃圾焚燒項目能耗巨大、二次污染嚴重,導致環保罰款、居民投訴的新聞屢見報端,被很多人視為難以打破的魔咒?,F在,不管是從國家出臺的最新政策,還是從上文提到的全球最大污泥焚燒發電項目之中,我們已經知道,一個真正負責任、有成效、創未來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到底該是個什么樣子。
我們衷心的希望,今后有越來越多的、類似辛集項目的優秀環保案例能夠不斷地涌現在祖國的萬水千山,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我們國家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在祖國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來。